本計劃定期開放,本計劃【自成立之日起每周【二】、周【三】、周【四】】為開放日(如遇非工作日,則該日不開放參與和退出,且不順延),每個開放日均可開放計劃份額的退出和參與。除資產管理人另行書面通知投資者外,本計劃具體開放日、開放時間按照前述規(guī)則執(zhí)行,資產管理人不再另行以郵件或管理人網站公告等書面形式告知投資者。本計劃不接受違約退出。
本計劃開放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常開市的交易時間。本計劃不接受投資者在非合同約定的退出開放日退出。
資產管理人可以根據需要變更開放期,但每周開放不得超過3個工作日。開放期變更的,資產管理人應提前通知資產委托人及資產托管人。具體開放安排以資產管理人公告為準,屆時資產管理人網站上發(fā)布公告即視為履行了告知義務。
若投資者在上述約定的開放期之外申請計劃份額退出,則視為違約退出。本計劃不接受違約退出。
在滿足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前提下,當以下情形發(fā)生時,資產管理人有權增設臨時開放期,且臨時開放期只允許本計劃現存投資者退出。
(1)本計劃存續(xù)期屆滿并根據本合同約定進行展期的;
(2)資產管理人根據本合同約定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的;
(3)中國證監(jiān)會、法律法規(guī)或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產品名稱 | 東方紅優(yōu)選可轉債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
產品代碼 | 0W8144 |
管理人 | 上海東方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投資目標 | 在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爭取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財產的保值增值,力爭為投資者謀求穩(wěn)定的投資回報。 |
投資范圍 | 1.本計劃僅投資于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機構允許投資的以下幾類資產: 【可轉債,公募可交債,現金管理工具(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基金、債券逆回購),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監(jiān)管要求并得到委托人允許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計劃僅可參與債券逆回購。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本產品投資的其他產品,資產管理人在履行合同變更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2.本資產管理計劃成立后至備案完成前,管理人可以現金管理為目的,投資于【銀行活期存款、貨幣市場基金】。本條所述計劃完成備案前可以進行投資的標的應同時遵守本計劃投資范圍與投資限制約定。 |
投資比例 | (1)大類資產配置比例: 本計劃各類資產的投資比例范圍如下: 投資于存款、債券等債權類資產占本計劃總資產的比例為80%(含)-100%; 本計劃運作期間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按照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要求的方式穿透計算上述投資比例。 (2)總資產占凈資產比例: 本計劃總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的200%; 本計劃運作期間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按照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要求的方式穿透計算上述投資比例 |
參與和退出的金額限制 | 投資者在資產管理計劃存續(xù)期開放日購買資產管理計劃份額的,投資者應符合合格投資者標準,如投資者在提交參與申請時未持有資產管理計劃份額,則首次參與金額應不低于【30】萬元人民幣(不含參與費用),在開放日內追加參與的,每次參與的金額不設最低金額限制。 當投資者在某一銷售機構處持有的計劃資產凈值高于【30】萬元人民幣時,投資者可以選擇全部或部分退出資產管理計劃份額;選擇部分退出資產管理計劃份額的,投資者在退出后持有的計劃資產凈值不得低于【30】萬元人民幣。當資產管理人發(fā)現投資者申請部分退出資產管理計劃將致使其在部分退出申請確認后在該銷售機構處持有的計劃資產凈值低于【30】萬元人民幣的,資產管理人有權適當減少該投資者的退出金額,以保證部分退出申請確認后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處持有的計劃資產凈值不低于【30】萬元人民幣。 當投資者在某一銷售機構處持有的計劃資產凈值低于【30】萬元人民幣(含【30】萬元人民幣)時,需要退出計劃的,投資者必須選擇一次性全部退出資產管理計劃。投資者持有的計劃資產凈值低于[30]萬元人民幣(含[30]萬元人民幣)時,申請部分退出的,視為投資者申請一次性全部退出本計劃,管理人將按照一次性全部退出處理。 |
產品開放日 | 本計劃定期開放,本計劃【自成立之日起每周【二】、周【三】、周【四】】為開放日(如遇非工作日,則該日不開放參與和退出,且不順延),每個開放日均可開放計劃份額的退出和參與。除資產管理人另行書面通知投資者外,本計劃具體開放日、開放時間按照前述規(guī)則執(zhí)行,資產管理人不再另行以郵件或管理人網站公告等書面形式告知投資者。本計劃不接受違約退出。 本計劃開放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常開市的交易時間。本計劃不接受投資者在非合同約定的退出開放日退出。 資產管理人可以根據需要變更開放期,但每周開放不得超過3個工作日。開放期變更的,資產管理人應提前通知資產委托人及資產托管人。具體開放安排以資產管理人公告為準,屆時資產管理人網站上發(fā)布公告即視為履行了告知義務。 若投資者在上述約定的開放期之外申請計劃份額退出,則視為違約退出。本計劃不接受違約退出。 在滿足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前提下,當以下情形發(fā)生時,資產管理人有權增設臨時開放期,且臨時開放期只允許本計劃現存投資者退出。 (1)本計劃存續(xù)期屆滿并根據本合同約定進行展期的; (2)資產管理人根據本合同約定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的; (3)中國證監(jiān)會、法律法規(guī)或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產品存續(xù)期 | 1.本計劃存續(xù)期為【10】年,從本計劃成立之日起至計劃成立日滿【10】年之日止(含,如到期日為非工作日,則順延至最近一個工作日)。 2.如發(fā)生本合同約定的計劃提前終止或展期情形時,本計劃可提前終止或展期,資產管理人原則上應至少提前一個工作日通知投資者以及資產托管人,對于自動進入終止或延期的情形,應盡早通知投資者及資產托管人。 3.當資產管理計劃財產中的資產因流動性等原因無法在本計劃原定終止日前變現時,則本計劃在符合屆時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情況下于計劃終止日起自動延期直至資產管理計劃財產項下投資組合完全變現為止。 |
風險等級 | 中低風險等級 |
費率 | 1、參與費:0% 2、退出費:0% 3、管理費:0.20%/年 |
業(yè)績報酬 | 1)業(yè)績報酬計提、支付原則 |
1、如需查看以上產品凈值,請注冊或登錄官網、東方紅APP(http://t.cn/R4PUbjZ)賬戶進行查詢。
2、關于合格投資者
根據《關于規(guī)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yè)務的指導意見》第五條規(guī)定,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于單只資產管理產品不低于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1)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2)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3)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投資者不得使用貸款、發(fā)行債券等籌集的非自有資金投資資產管理產品。